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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车在中原路上正常行驶,李某驾电动自行车在快车道转弯横穿马路,撞到我的车后轮上,交警责任认定我负主要责任,现李某提起诉讼,我对责任划分不服,如何申请法院重新调查取证?

交通事故
2015-11-10 21:56:2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您对责任划分不服,您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要求复核。
    其次,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法院划分责任的证据之一,您如果在法院审理阶段充分举证推翻交警部门的责任责任认定书也是可以的。
    另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但是司法实务中,法院的工作量是很大的,他们有没有时间去调查比较难说。
    祝您一切顺利!
  • 如果您有线索可以向法院提出
    追问:我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吗
  • 不服可以向交警部门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
  • 你好,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希望可以帮您。
  • 你可以申请法院进行重新调查取证,书面申请即可。
  • 申请法院调证据之前你得确定有证据可以调
  • 责任划分不服,你没有在复核期内申请复核吗?如果已经过了复核期,建议您请专业律师助你应诉,如果确实责任划分错误,法院是可以根据事实判断的,所以建议和律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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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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