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因未签劳动合同的仲裁案例,请楼主给点建议: 2014年9月1日入职,2015年8月30日离职。公司未签合同。 入职时公司有让我签一份最低指导工资1450月薪合同。我拒绝了。要求公司人事按我们的约定工资8000元的合同,人事说跟公司老板申请一下。后来就没有消息了。过了两个月我去问人事正式合同有没有申请下来。他说不好弄就没有下文了。 2015年4月我由于得了腰椎间盘突出做手术,一直请病假到8月底。在4月底新的人事知道我没签合同就去医院让我补签一份被我拒绝了。我说回家找找看。 我伤愈回去上班第一天公司就要求我补签一份劳动合同。否则无法给我安排工作。我因为在我住院期间公司的种种对我不利的事情发生。就拒绝补签,口头离职了。现已申请仲裁并被受理。仲裁结果裁定:企业支付双倍薪资,但是按2600每月的基本薪算的,还扣除了病假的4个半月。判企业需支付共计17000左右 、 我的问题: 1、仲裁的按基本的算法是否合理?我咨询很多都是应该按实际发放工资来的 2、我庭审时明确表示并不认可公司的薪资算法结构。实际我是按7800基本薪加绩效考核奖金的薪资结构。但总裁并不参考。 3、病假薪资是否在双倍薪资的范围内。

其它综合
2015-11-09 19:49:3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