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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5年9月5日发生车祸(对方全责),当天住院(CT全面检查结果为无骨折,当时就是左膝关节肿的厉害,有紫斑),9月16日出院(因为伤情没有好转,该医院设备有限,主治医师建议前往上级医院做核磁共振,肇事方要求出院前往上级医院检查,如问题严重需要住院就在上级医院住院),肇事方为我办理出院手续,17日我做核磁共振检查结果为左膝股骨髁、胫骨平台、腓骨头骨挫伤。前后交叉韧带、内侧副韧带损伤。关节腔积液,膝周软组织挫伤。因为在外地住院不方便,医生说可以回家静养,我们便私下达成协议,回家静养(因为双方达成协议,回家之后我就没去当地医院)。前几天交警通知我们去解决此事,我才知道误工费护理费的时间有医嘱才有效,交警说韧带损伤属于软组织伤,出院之后最多有半个月的误工费,可我现在都两个月了,腿还疼,没的力,不能和好腿一样正常活动,我今天去找对方,对方说不是我说伤什么时候好误工费就算到什么时候。请问,我现在应该怎样做才能维护我应有的赔偿权益(按交警算的我最多才26天的误工费,天地良心,我现在已经两个月了啊还疼啊)。谢谢。

交通事故
2015-11-09 10: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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