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的妈妈帮我带着小孩,男方没有小孩,2015年5月结婚,婚前他说过要付生活费的,婚后他变了说过的总是不承认,他没有责任心,不交生活费,8月我回到我妈妈这里到现在与4、5个月了,他没有给我打过电话,无感情沟通,他的行为属于遗弃家庭成员吗?我问他是什么意思,他说不想过了,找他去办离婚证,他又不去,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可搜索相关范本结合具体情况书写,或委托律师代书。
-
您可以起诉离婚的
-
可以起诉离婚
-
可以主张抚养费
追问:可不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婚姻名誉损害费?
解答:这个诉求难以支持
-
协议离婚不成,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
你好,对方是需要承担抚养费的。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