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公司注册的章程中: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问题,请问下一般会认缴的出资时间写什么时候合适呢?(不打算实缴认缴出资金额的情况下)

公司企业
2017-08-26 19:22:5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因此,作为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如果公司在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后,明确拒绝提供查阅或在法定期间内未予答复,那么可以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知情权纠纷)。
  •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我国公司法中有明确规定,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时需要进行评估估价,并写进公司章程。但是,由于对非货币出资的估价并非由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制定的机构进行评定,所以,实践中,通常都是公司的股东们自行定价。由此,我国公司法便规定了公司股东对非货币出资高估价格的,由出资人不足其差价,其他公司设立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由于本案中虚报非货币出资价格的股东是在公司增资时加入公司的,而并非是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所以该股东负不足出资差额的责任,而其他股东不必负连带责任。
  •   什么是公司注册登记  公司登记是指公司在设立、变更、终止时,依法在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主管机关审查无误后予以核准并记载法定登记事项的行为。对于公司的设立采准则设立主义原则的国家和地区,一般同时采取公示主义对公司进行登记注册。  我国《公司法》在其有关条款中对公司登记作了具体规定,并于1994年6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都应该依照该条例办理登记。此外,我国1988年发布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还发布了一系列行政规章,公司登记均应适用。  公司注册登记的类型  公司登记通常分为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变更登记和公司解散登记等。  1、公司设立登记  设立登记是设立过程中所作的登记。设立登记注册后,公司便告成立。  2、公司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是改变公司名称、住所、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等原来的登记注册事项以及增设或撤销公司分支机构时等所作的登记。  3、公司解散登记  解散登记是指公司解散时进行的注销登记。
  • 您好,您所说的问题,我们非常乐意解答。按照现行公司法,一般情况下,认缴出资的时间是没有限制的,您可以选择任何时候缴齐出资。
  • 您好, 公司法现在对时间没有限制,写10000年也是可以的,但是别人和你交易的时候也是可以看得到,而且甚至可能造成诈骗,。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如何写才有效
企业法律顾问 1854
认缴出资额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企业法律顾问 1386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怎么写
民法典 681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怎么写
转股协议参考样本之:股东内部转让股权
民法典 613
转股协议参考样本之:股东内部转让股权
债主住到欠债人家里怎样处理
债务追讨 180
债务转让怎样操作才是合法的
公司债务 80
债务人死亡了该起诉谁
债务追讨 105
债务人的财产有哪些
债务追讨 50
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如何处理
公司债务 50
债主住在欠债人家里的犯法么
债务追讨 7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