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10-22入职当时签一年的合同 2013年签过一次一年的 2014年签了无固定期(当时我怀孕7个多月)签完合同差不多一个月的样子,公司非逼我签了三期合约(孕期,产期,哺乳期),并说当初等签的无固定期合同不算且合同公司也没有再给我,我是2014-12-10剖腹产,产后一直上班,现在公司通知我不再续签让我2015-12-10离职让我签字,我不同意,我要求先看赔偿明细,结果公司给出N个月赔偿,我不同意,要求2N,结果公司就发邮件及公告说于2015-12-10和我解除合同,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做,可以得到多少的赔偿,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