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朋友家的孩子,十二岁,读六年级,在镇上的全封闭学校读书,周一到周五在校住宿吃饭,周六周日回家休息,上学期一个下午,孩子吃完饭,和往常一样,在学校的操场的体育器材上玩单杠,后不慎跌落,造成左上肢几处严重骨折,经治疗,现在约半年了,孩子的左胳膊肘子处不能伸展伸直。且左手腕处神经损伤,左手腕不能复位,不能端碗吃饭,再三跟校方商议,校方仅出了两万元医疗费。我想问问,我孩子是在学校期间出的这个事,造成今生残疾。校方应负怎样的责任,我有责任吗,我应该怎样要求校方给于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