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本人入职时说试用期月薪5000元,转正以后月薪5800元,扣除社保之后我平时每月到手5200多元,在公司请三天事假,工资到手是1700多元,我问老板原因,她说公司制度上有,但是我入职时并没有告知我,也并未给我看过,还说因为工资分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固定工资是按最低社保上的工资数,要是请假就扣绩效工资,请问合理么?不是应该按照工资除以工作天数乘以请假天数,那样计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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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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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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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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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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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行为违法,而且纪律手册等您没有签字的对您也不发生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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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对,事假工资按照工资除以天数乘以事假天数,公司的制度不合法,您可以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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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与老板积极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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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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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肯定是不合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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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