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案子是这样的,之前信用卡诈骗案自首在看守所呆了38天后又被放出来签了个监视居住,因为是在异地的案子,现在办案机关又打电话来说让回去签字,可能还要住个10多天,问他为什么他也没说,只让先回去签字,我想问一下办案机关是想继续起诉然后等开庭还是怎样,因为主犯还呆在看守所里快4个月了,或者是解除监视居住回去办手续?如果要判刑会判多久,我们是5个人4个人都被放出来了,之前是因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主犯取他诈骗来的钱被抓的,心里一直没底所以想请各位律师帮帮忙分析一下,十分感谢。

证券投资
2015-11-09 09:33:5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等于无罪释放结案,案件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你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的法定义务。只有等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者法院判决下来确定你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罚或者缓刑的,才能确定你无须服刑,如果法院判决你有罪且执行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你仍需服刑。目前处于不确定状态。
  • 建议还是向办案机关询问情况。因为具体事实不太清楚,不好做具体分析。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为你出庭辩护,判处缓刑的机会很大。
  • 委托律师提供法律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 你好!可能是开庭前让你等候开庭,也可能是为了开庭前收监,按你们的情况,判缓刑或不予处罚的可能性很大,应该不会有事的。
    追问:办案机关跟我们说可以不用收监,让我们在外面住,请问之前有这种情况吗,还是他只是想先骗我们过去再说
    解答:你好!你说的这两种情况都有,但是你不过去,就是弃保潜逃,要被通缉的。既然你的罪较轻,还是按法院要求去做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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