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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于2005年3月和开发商签了买房合同。其中规定70%按揭贷款并无其他规定。现首付以负快一年了,房产证也是我名(但由开发商保管)。 最近开发商告知我银行只给国营单位的人(或有国营单位的人担保的人)贷70%,否则贷50%,或退房。 开发商的条件我不能满足,如打官司,是否能赢?由于在家等放贷手续的损失,是否能获赔偿?需什莫证明材料?谢

房产纠纷
2006-01-14 04: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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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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