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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个人15年被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单位支付补偿金。但是他是2000年入职的,但新劳动合同法是13年施行的,在此之前有个1995年劳动部颁发的经济补偿办法,二者之间在经济补偿上有些出入,我想知道北京地区按哪个标准计算的?谢谢~

合同纠纷
2015-11-14 12:05:4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咨询劳动部门
  • 应支付赔偿金啊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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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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