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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通过朋友,2003年月10月份在现在的公司上班的,没有签合同,2005年5 月份在送货给客户的时候发生车祸,导致我右手六级伤残,车主和公司有运输合同,现在公司以我个人的名义要求车主赔偿 ,但至今还没开庭,请问公司是不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好误我做工伤认定,我能不能要求公司和车主双方给予我赔偿呢?我算工伤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06-01-14 05: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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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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