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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协议中确认男方自离婚日起每月支付女方3000元生活费,每月1至5日付清。并在婚姻登记处签字备份 请问有法律效应吗?如果男方不给怎么办?起诉会胜诉吗?

婚姻家庭
2015-11-08 20:24:2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既然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该离婚协议就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对方应该按照约定履行,否则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履行协议约定,需要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建议在律师指导下进行诉讼准备,以提高诉讼胜算。
  • 极法律效力,可以此为证据起诉要求支付
    追问:协议中没有写支付多少时间,那么男方是应该一直支付下去吗?
  • 您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男方不按期支付,您可以起诉解决,依据离婚协议要求对方支付。
    追问:协议中没有写支付年限,那么男方是应该一直支付下去吗?
  • 你好,有法律效力,如果对方不履行的话,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追问:协议中没有写支付到什么时候为止,那么男方是应该一直支付下去吗?法律上有相关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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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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