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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1年-2011年在中船系统工作,事业单位编制。后因计划生育与单位协商离职,之后在上海工作了三年。今年3月回武汉。在武汉青山一家公司工作了5个多月。都是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金。 但在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时,被告知,中船工作时缴纳的失业保险在省社保局,青山一家公司缴纳在武汉市社保局。没有联网,不能办理手续。后在省社保局办理了失业保险缴纳及未领取证明。青山社保局又说,我以前缴纳的必须联网,才能办理手续。并且在失业期间是不能办理并网的,必须是在职期间才能办理并网。 我一直是依法缴纳失业保险金的,如何才能享受到法律规定的权益呢?

其它综合
2015-11-04 10:04: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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