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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我于2015年11月l号18、40分驾车至佛山市三水区西青大道正常行驶、本人没有任何违规行为、事故路面为六车道、中间是双黄线、在行驶中从我的左边一辆无牌无证也没有带头盔、而且还喝了洒的么托车、直撞在我行驶中的小车左前门、对方受了点轻伤、当时对方要我走、我还是采取了报警、请向我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15-11-03 19: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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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