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旅行社分公司经理,分公司由于经营问题,涉及债务没有偿还,现在法院判决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请问,作为分公司负责人,我该承担什么样的义务,由于,业务被总公司停了,暂时无法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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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总公司承担很正常,你所承担什么责任,在于你和总公司之间的自主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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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你作为负责人不需要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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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无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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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债务是你的原因造成的么?如果是因为你的原因总公司承担过责任后可能会向你追偿。
追问:这个是无限责任吗?
解答:你好,你们是有限责任公司,不是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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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债务应由总公司偿还。您需要承担的义务要看贵公司内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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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是履行职务行为造成的债务,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你若有过错,公司事后向你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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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总公司协商,开展业务,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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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有管理分公司的权利,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你不用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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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民事责任,你和总公司有合同约定的话,按照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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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