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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丈夫结婚十三年了,但我们的婚姻早已是名存实亡,形同陌路。但为了孩子我一直忍着,因为我家在外地,如果离婚的话孩子只能跟我一起受苦。可这种痛苦的日子越来越煎熬,我一天也不想再维持这种不正常的日子了!现在在我丈夫名下有一套住房,是我们婚后用他父母的拆迁款购买的,如果现在离婚,这房和我还有孩子有关系吗?谢谢!

婚姻家庭
2015-11-04 22:48:4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认为这个房子应该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应当依法分割,并按照适当照顾女方和未成年人的原则,需要律师帮助可以来电联系,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你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要求离婚的证据、关于子女及财产的证据等,需要律师帮助可以与我联系,法院能否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婚姻关系能否继续维持,所以建议在律师指导下收集相关证据,这样可以提高你离婚的胜算。
  • 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这套房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 您好。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我国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该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你无权分得,也无关你们孩子的事。对于孩子如属未成年,不抚养的一方向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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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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