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一民办学校的职工,现在别的单位工作,原单位用我的身份正复印件去给别人办了住房贷款担保,而我毫不知情。贷款到期后学校因将钱挪作他用而未还,现在银行起诉了我,并开庭审理了,学校到庭也承认了合同上的签字手印都不是我的,但法庭不肯追加学校为第二被告,要我拿出证据证明签字不是我的 ,我除了学校口头承认之外没有别的证据,做笔迹鉴定要3000元,我如果拿钱做了鉴定,钱学校经济困难,肯定不会给我,请问我该如何摆脱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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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非是连带担保,否则借款人必须作为诉讼当事人参与该案。
2、你的证据已比较充分,即使要鉴定,也应由当事人双方委托鉴定。
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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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银行钱不还,银行经过多次催缴后不归还的,会起诉到法院,等到法院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的财产。如你有能力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院会对你采取拘留、罚款措施,情况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当然,你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也是没有办法强制执行,那就会你纳入失信人名单,禁止你高消费,等到你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后,银行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以,积极主动还款是解决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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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单位担保的问题涉及多方面,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1,没有单位的工作证明(主要是证明你有合法的,固定的收入来源及还款能力),是不能在银行贷到款的,还是要跟单位协商一下,让其出个收入证明。 2,以个人信贷为例:(以工行为例,各个银行需要提供的资料有细微差别,请以具体的银行要求为准) 一、申请人条件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信用贷款。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月工资性收入须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银行认可的并与银行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业、事业单位且需由银行代发工资;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 4.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金额 个人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的6倍,且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贷款期限 个人信用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一般不办理展期,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按期还贷的,经贷款人同意可展期一次,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四、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五、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或近3个月的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收据); (4)职业和收入证明(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代发工资存折等); (5)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6)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7)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3.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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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鉴定,因为对方承认,法院的做法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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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鉴定的,现在是银行在诉讼他,而学校承认不是他本人的签字,学校并非原告对如此重要的证据不有认可或否认的权利,而且该证据是银行提供非学校提供的,签定费你是肯定要垫付的,如果不是你的签字,则由原告也就是银行承担,银行会没有钱吗,你是怎么想的,还是没说清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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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鉴定,费用垫付后,如果不是你的签字,费用由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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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法院找一家便宜点的鉴定机构鉴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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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