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8年 都是第二次婚姻 ,男方在第二次婚姻也是很谨慎,怕女方出轨,所有第二次婚姻选择了人民教师,认为人民教师一定恪守妇道,可是万万咩有想到在结婚的第一年女方是就与一位她的以前恋人就纠缠不清(有她亲自手写的日记为证)这是她的第一次出轨对象,在结婚后6年有与一位有社会地方的领导又发生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而且以结婚为目的交往,后这位领导的妻子发现他们的不正当关系被扼杀了(也有女方和男方各自书信为证),在这年女方又与同样是教育系统的老师发生了苟且之事(有录音书信录像邻居他们的同事都知道为证)最后也是发展为结婚为目的,反而首先以感情不合为理由起诉离婚,对这种婚姻的事情请求那位专业律师帮忙解答。男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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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严重过错,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以主张过错方不分或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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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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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比较复杂,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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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另一方可在分配财产时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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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诉讼的方式解决。女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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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