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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 跟对方开具了增值税发票 我公司拿去认证也抵扣了 这个月税务局打电话来说 对方没有交税 这个发票等于就是没用的 现在让我补缴税款,而我公司9月份的发票也是对方开过来的 现在税务局还没有查到9月份的 那现在我该怎么弄?9月份抵扣掉的 能撤销吗?(对方已经联系不上)

公司企业
2019-01-13 18:31:4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进项税是你方已经缴纳了的,不交税属于他方的逃税等违法问题,与你方无关。如果你方再行交进项税,等于你方缴纳两次进项,这不符合增值税法律规定。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 开票系统操作:
      网络开票操作视频:办税服务—资料下载—软件下载—市国税局普通发票网络开具系统(企业客户端)培训视频.rar
      (一)、首次登录—注册授权
      启动网络开票系统,显示注册授权窗口,网络设置,主要是设置网络发票的服务器地址及端口,新的网络开票软件中已经存在的,不须重新设置。在注册授权窗口正确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如果纳税人为一户一机用户,只需设置主机,主机号默认为0。如果为一户多机用户,设置完主机后,还需要设置分机号码,若注册成功,显示网络开票系统登录界面。
      (二)系统登录
      系统启动后,用户需输入开票员管理员账号和密码,初次登录使用的账号为纳税人识别号,密码为“123456”,首次登录成功后,系统提示用户修改管理员默认密码。
      (三)系统维护:
      1、用户管理:网络开票系统提供两种权限类型的用户,分别为开票管理员和开票员。
      2、网络设置:用于设置访问税务机关服务器的设置,只有当税务机关服务器地址发生变化时,需要重新设置上述参数,输入要设置的相应税局端的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
      3、数据备份/恢复:为保证企业网络开票系统的数据安全,防止系统数据丢失,系统提供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保证企业正常开票。建议企业定期做数据备份,以免数据丢失。
      (四)基础资料:
      该功能菜单共有四个子菜单,分别为“客户资料”、“货物(应税劳务)资料”、“本单位信息”、“本单位银行资料”。基础资料在开具发票时方便选择使用,添加的客户、货物、银行信息资料只保存在本地,不会上传到税务局端系统。
      (五)发票:
      该功能菜单为开票核心功能,提供发票开具、发票库存、票源下载、发票查询、发票缴销管理(主机及单机)、受票方查询等功能。
  • 你好,这种情况,我们建议你先补缴这个增值税,因为不然税务局收不到税款,可能会催交,对你后面的交税有影响,你可以找那个人赔偿。
  • 您好,考虑到专业性问题,建议直接咨询税务部门,另外这个对方具体是什么角色,如果是你公司的员工是可以入账的,但是如果不是就可能吃哑巴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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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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