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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初三的时候,我们班的一位同学和别班的同学在食堂产生矛盾,是别人小挑衅起的,我同学被别人打了一下,然后我们打抱不平去打别人,事后,对方家长和校方要求我们班的那位同学赔偿500元,同学家长赔了他500元,但对方的同学也想打抱不平,在赔钱过后的第二天晚上,对方班级招邀了20多个人来打我们班的那位同学,当时我们有6个同学在一起,觉得给老师打电话告诉情况太晚,所以我们就是正当防卫,但对方其中有一个帮凶被我们几个在额头上打了一下,当时倒在地下,我们也全都停止了打斗,后来校方处理的结果没要求我们赔偿,过了2个月左右,对方被打人上法院起诉我们,要求我们赔偿10万,我们几个的家长请了律师和他打了一场官司,但官司过了三个月才给出通知,还要求我们没人赔偿对方5000元,请问一下我这是属于正当防卫过当还是其他的,我想不应该赔偿,应该该我们起诉他,这样是不是正确的?

合同纠纷
2015-10-29 22:17: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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