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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的单位2003年底事转企(我是在编人员),当时没有提出买断工龄。被聘上岗(不得少于三年),今年是最后一年了。05年底领导在全员大会上说:明年再管你们一年,以后就不管了。若07年单位不再聘用了,是否单位就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了?我现在的状况是31年工龄、50岁。到时是否要再自谋职业,自交社保?

劳动纠纷
2006-01-10 20:21: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谢谢马国华律师!
    我原是市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2003年底转制后,现为全民企业员工。因当时工龄不够30年(差两年),不能享受办理内退的相关政策(南京市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试行意见 宁政发[2002]296号)。此<意见>可通过Google---南京市人事局---南京人事人才网---南京市人事局---政策法规可以查到。余下的人员也没有为其办理买断工龄事宜,但全员聘用上岗了。2005年5月我递交了内退报告(这时我已够30年工龄)。上级主管单位领导说:我们只是转制没有搞体制改革,不办理内退。
    05年12月上旬单位领导在全员年终总结会上提出,单位明年再管你们一年,以后就不管了(转制后余下的人员依照相关政策﹤宁政发﹝2002﹞296号﹥,不被聘用的人员须办理工龄买断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单位不得签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07年是三年劳动合同的最后一年)。
    我这种情况也可以请求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吗?
  • 若合同到期,单位不再聘用了,双方可以终止劳动关系。 你现在的状况是31年工龄、50岁。可以请求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