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我公司注册时一个做律师朋友介绍做外账公司给我司,在注册公司时他跟我还有我公司股东一起去注册,填完那些东西,我们就走了,我没想到那律师朋友做了手脚,他跟外帐公司鉴了一年的合同,还利用他的人脉关系把他的手机号码留在我公司的开票资料那,我在办一般纳税人时,才发现这个问题,后来是要求外帐公司去帮我改过来了,只是没想公司注册满一年半后,那律师竟然拿那张合同跟开票资料的手机号码,到劳动仲裁委那告我公司一年半的工资没给他,工资是一十二万元,还有没跟他签劳动合同一十三万元,共计二十五万元,我想他一开始就有在筹谋一年后,来敲诈勒索我公司要这钱,我想问下我可以以敲诈勒索罪起诉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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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跟他签任何合同协议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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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委托正规的律师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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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申请仲裁
追问:是的本来仲裁通知我司10月26号开庭的,但开庭那天我有他半夜偷偷到我公司的办公室偷我公司的东西,其中包括公司的重要文件和现金,还有他威胁我公司设计总监,强迫他写一份证明我公司欠他的工资款,我公司的设计总监没有害我公司之心,当时有他带过来的人,我公司就只有设计总监一人,他担心出事就偷偷录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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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