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2013年的几张发票,现在被认定为失控发票,而且,公司一直未正常经营,进项税未做任何抵扣,库存税到现在都未变,税务局要我承担税款并2倍处罚,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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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项税抵扣,都需要认证,认证手续现在一般都是经电脑税控系统认证,如果没有电脑税控系统,具体税务认证方法,各地不一,可以咨询主管税务部门;
2、你单位是一般纳税人企业,进项税抵扣,收到的当月就可以抵扣,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收到发票:
借:固定资产--1750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97.5
贷:银行存款--2047.50
月末抵扣时:(在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情况时)
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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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以用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用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意为应交税费=销项税费-进项税费的柴差额,即将进项税额抵扣掉。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依据为: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3.会计核算健全。
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情况有: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非企业性单位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1.小规模纳税人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2.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发票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采用简易征收办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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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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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