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分居三年了,我想离婚可是他不同意,我有两个女儿,老大跟她爸爸身边,今年18岁,二女儿跟我身边,今年9岁,我想问,我们现在能离婚吗?离婚时我想有抚养二女儿的权利,另一方应该给多少抚养费才算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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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二女儿一直跟随你生活,你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抚养费支付标准一般为对方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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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是可以证明感情破裂的,如果男方不同意您可以向法院起诉,抚养费标准一般按照另一方实际收入来计算,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浮动,还需要综合各种情况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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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几率大,抚养费为对方收入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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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离婚,看你们的感情;抚养费的主张看有无固定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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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