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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4年1月同一女的办了酒席,但由于一方没到年龄,没有去领结婚证,由于感情不合2004年11月份就开始分居,其间还生了一女孩(2005年1月出生),女方在孩子出生不到2个月就出走了,孩子由我父母抚养,她也没有给过抚养费,现在我想彻底同她脱离关系,是不是我们以后各过各的就可以了,是不是要办法律手续 现在我想同别人结婚,有没有法律责任。。。

婚姻家庭
2006-01-10 23:08:0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因为你们对外声称是夫妻关系,并且也共同生活了一年的时间。最重要的是2者在之前也都没有其它的婚姻关系,所以即便当时女孩子没有到婚龄,也可以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现在如果他离开了,你在能够知晓她具体生活地址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离婚。并且要求她承担孩子的生活费。
  • 请问我现在能不能同别人结婚
  • 你和同居者没有领过结婚证,那么你们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你现在完全可以和他人登记结婚,但是对你的孩子你应当承担抚养义务。
  • 楼主的情况不具备事实婚姻的要件。可以自主结婚。
  • 谢谢各位律师。。
  • 可向对方索要抚养费。
  • 楼上是什么人呀,楼主怎么会构成事实婚呢,我国从1994年2月1日起民事上就已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楼主可以结婚,与其前同居者不必办任何手续呀。
  • 可以和他人结婚。
  • 法律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法律爱好者一般心是好的,但有时侯可能误导他人.律师毕竟是专职从事法律服务的,对新法律特别是法院的司法解释特别关注.以便及时准确的为当事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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