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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月12日下午2点左右,在我县某小区维修过程中,因拆除该小区物业私自接的信号设备被小区物业经理带人打伤,后送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诊断为 头部外伤,头皮裂伤,颈部外伤,胸部闭合性损伤,腹部闭合性损伤,腰背部外伤,眼外伤<双>,视神经损伤<双>。公安局鉴定为轻微伤害,因为住院当晚没检查眼睛,不能证明有因果关系。后同意何解,对方赔5万元。已认定为工伤。我住院2个月零十天,医药费花了37000多元钱,单位拿了35000元,我们自己垫了2000多元,吉视传媒分共公司单位领导说现在不能全报销,营养神经的药不能报,不能报的钱让我们自己给单位补上。现在我该怎样维权?

其它综合
2015-10-27 21:04: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受伤以前没有这眼病。单位就应报,因为没有证据你以前有这病!
    追问:以前眼睛没病,年年都体检,驾驶证年检时视力检查也没事。
  • 由于是侵权行为 可以要求打人者赔偿
    追问:打人者已经赔偿完了.现在就差工伤保险能不能全报销。
  • 认定工伤,需要全陪,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赔偿
    追问:已经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书都给我和单位了,现在就差单位工伤保险,不能全报销上,单位派去工伤保险报销的人说,营养神经的药不能报,是工伤也不能全报,要是单位给我拿的35000元报不回来,差多少让我们自己拿钱给补上。因为我和打人者和解时,对方赔给我钱了。我该怎样维权?
  • 报警处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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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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