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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和公交车发生事故,对方全责,现在我的车修好了维修费用3.8万。对方要我垫付 ,我该垫付吗

交通事故
2015-10-26 11:51:5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你的情况,可以先由你自己先行垫付,然后凭据事故认定书、定损单、车辆维修清单、车辆维修发票向责任方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果对方保险公司提出要将理赔款打入责任方账户的,建议你起诉处理。
  • 你好你的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对方和保险公司赔偿
  • 您好。机动车损失的交通事故,通常是由损失方先行垫付,然后凭据事故认定书、定损单、车辆维修清单、车辆维修发票向责任方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果对方保险公司提出要将理赔款打入责任方账户的,则建议您还是通过诉讼进行维权较安全。若有其他疑问,可以来电咨询本律师。
  • 你好,一般都是由自己垫付,然后拿发票报销
  • 你可以先自行垫付,凭发票、定损单等材料要求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赔偿
  • 出于避免风险的考虑,建议对方向你支付维修费后你将票据交付给对方去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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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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