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普通的木工,我有一个朋友由于他夫人有病,他不能外出打工,在家没有经济来源,在他再三请求我带他去做事,我就答应了他,他也没有技术,是一个小工,因为干木工那行业是要一年二年才能学会,做事的过程中他做不了的事我教他做,完成不了的事我帮他完成,在工资方面他需要钱用,我还是给了他技工的工资,到年末结工资时他说明年还要带他一同去做事一直做到今年8月的一天,有个房主叫我去他家帮他做事,由于我没有时间就叫我那个朋友去,不料他在做完楼上的事,下楼梯时自己不小心失足摔倒了,大约下午四点钟左右,房主跑到我家里告诉我老婆说那个做事的摔倒了,我老婆打电话给我我就立刻过来看他时,他自己说没事,可看他有吐的现象我就和房主用车把他送去医院治疗,当天做检查医生说他颅内出血,然后转院去县城医院,晚上九点多就做了手术,当时房主说没带钱,救人要紧,我帮他付了当天的医疗费,第三天他儿子叫我帮他借钱,我就借来了1万多元,房主也付了5千元,在二十天内我就帮他借来近4万元给了他,可是他儿子也没说这钱谁来还,谁来负责,就还要我帮他借钱,我实在没有办法借到钱了,才和他儿子说叫他自己想办法解决经济问题,次日他打电话给我们村,村长说要起诉我,我想他做事的工资归他自己所有,我又没有利益,叫他去做事完全出于爱心帮他,他儿子还说我是他的老板把责任推到我一个人身上,这事故是他爸自己造成的。从未见过这么没良知的人,请问这样的责任是如何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