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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手机店干了四十天,由于缺人,一直是早七点到晚九点的班,由于与老板发生争执,老板说我不听话,让我滚,我要工资他不给,还打了我,我的工资能要回来么,一天十六小时的工作时间,是不得多给的工资

损害赔偿
2015-10-25 14: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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