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因有事向公司请假,未打电话发的信息(一小时内又补打电话了),直属领导闲对他不尊重,说不愿意干就直接走人。中午去公司提出离职,直属领导也同意了并向公司提交了。但就是不给我签字,说他没准假给我按旷工处理,离职退押金的手续不要找他, 直属领导不签字,我交公司的押金还有20天的工资就不给我,包括我再换工作的保险转移都不能办。
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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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辞职书才可以离职
追问:合同也是规定提前三十天。可是我当时提出走人,他直接就让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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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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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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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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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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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