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民间贷款的担保人,2012年3月的时候借款人借款40万,月利息4%,我是担保人,2014年7月借款人跑了至今查无音讯,借款的时候我和借款人没有见过放贷款的本人(合同上放贷人共有两三个人),一直都是和经办人见面。至今都不认识对方,现在经办人逼我还钱,说是借款人跑了,我是担保人就应该偿还,当时合同上没有还款日期只有借款日期,而且也没有利息,实际有利息,合同上也没有写明借款人偿还不了的时候由担保人偿还,现在我都快被逼疯了,像这种情况要怎么办??他们如果告我会不会我要给人家还那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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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担保人,你有承担担保责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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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可能要还钱
追问:当时我只是介绍他们认识,根本就不知道担保人这个角色的利害关系,他们也没说借款人还不上由我还,我是出于信任就写了自己的名字,如果要还怎么还?是全还还是怎么回事?而且借款人当时用他自己的房子做了抵押,没想到最后又用房子抵押在银行也贷款了,现在银行把房子冻结着,他又跟媳妇离了婚人也找不到,怎么办
解答:不知道担保人这个角色的利害关系不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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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具体看合同约定,利息一般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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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