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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由东向西行驶在最右道,和非机动车道只有一线之隔,当时是早上上班时间车多人多,我左边有一辆车猛地向右打方向要插进我的前面,我为了躲他也向右打了一把方向,车的一部分进入了非机动车车道,这时后方一个电动车刹车摔倒滑行到了我的前方,但和我的车没有发生碰撞。然后我准备走时被他拦下,说是我打方向迫使他摔倒的。于是报交警,十字路口的交警让我把现场用手机拍照然后将车辆移到路边等事故交警来处理,事故交警来后又拍了个照然后将车和电动车拖走,叫我先给电动车主看病,后在医院拍片是右肩膀脱臼和有一点骨折,后来在急诊室就给他复位了,然后做了个固定,医生说回家休息十天后复查。然后我们到交警队处理事情,交警让我俩先谈,对方说我打方向使他摔倒的我的责任要我负责要五万,可我觉得我俩的车并没发生碰撞,这算事故吗?如果算怎么解决不算怎么解决。

其它综合
2015-10-27 17: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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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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