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小孩今天在学校上体育课时,被别的小孩绊倒,左耳摔伤,缝了十多针,耳朵软骨摔断,学校怎么负责?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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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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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学校与侵权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和原因力的大小承担按份责任。 ——助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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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孩子几岁,这个有分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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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你孩子是几岁,10周岁以上和以下具有不同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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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主要是对方小孩的赔偿责任(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学校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监管责任,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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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