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时候开发商来到镇上与我们十几户居民签订了房屋拆迁合同,定于两年内交房,可四年都过去了,房子基础都没有完成。去年找到公司,公司不承认此项目说该章系伪造,公司又没有起诉开发商。现在开发商耍赖说没钱修,慢慢借,什么时候借到了就什么时候修,现在房价跌得厉害,没钱赚了,就不想修了。听说开发商把财产都转移了。
原来的门市和住房已经拆了,我们拆迁户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地产公司牵涉其中,合同中的公章又是该公司的项目章 。有人建议我们打解除合同的官司,解除后开发商有没钱赔偿,不解除开发商又没钱修十年八年的谁又等得起,现在大都是租房子住,条件又差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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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追问:是诉讼解除合同并赔偿还是其他什么?关键是开发商没钱。而且有些居民愿意走诉讼途径,有些不愿意。像这种情况打了官司后我们能在自己的原有位置上修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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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