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湖北的,他是湖南的,我们的感情不合,我想离婚,他不答应,我的户口在湖北,他的在湖南,我们都在外面工作并且都还没有一年,请问我应该在哪里起诉离婚,望解答,谢谢!

民事相关
2015-10-21 10:59:5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即协议或起诉离婚解决。
    协议: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起诉: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追问:可以在我的居住地起诉吗,如果不行,请问什么情况下可以在我的居住地起诉呢,谢谢!
    解答:如果不是特殊情形,不可以到你的居住地离婚的,必须到被告地离婚,具体什么情形你上网一查就知道了
  • 你好,若你起诉就必须到对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 你好,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 应在对方户籍所在地起诉处理.
  • 您好,这是要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在湖南起诉。
  • 你好,你需要湖南起诉离婚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