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孩子四年级在学校课间碰倒了别的同学导致别的三年级同学胳膊断裂了,学校负责主要责任还是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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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首先确定您儿子的年龄。10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岁以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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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是故意还是无意,一般情况是家长和校方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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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责任,需要可能承担相应的补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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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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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责任,需要可能承担相应的补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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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学校如果能证明自己已经尽了安全保护义务,那么需要你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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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该是学校,孩子在校期间学校要承担监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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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家长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如果学校能够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否则,需要赔偿,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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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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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学校是主要责任,监护人是次要责任。另外学校责任的大小也要看具体的情况,是学校疏于管理还是您自己孩子的问题更重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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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过错的,学校需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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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过错责任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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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