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中介公司买房子的时候,在签定合同前,卖家和中介都没有告诉我产权证上有85万的私人借贷没有还清。合同签定,定金交付以后,在我多次询问的情况也是各种理由不告诉我。后来因为中介欺骗的原因,交易中心我不能买房子致使合同不能继续下去,我要求返还我的5万定金无果。我想问问,他们2方都不告诉产权证上有借贷的情况,他们违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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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不告知,属于欺诈,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并主张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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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构成违规,但你要提供证据,证明中介和上家欺骗你。你可以尝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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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公司没有尽到责任,你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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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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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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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家属于隐瞒欺诈行为,建议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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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合同,如合同上有约定,他们确认无抵押,而事实是有的,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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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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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到法院,以欺炸行为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追问:请问,中介在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上都没有签字盖章是不是欺诈行为,我能不能去公安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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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