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们好!今年8月份在QQ上汕头潮阳区的一个客户给我下了单,我在广州没有签合同,只有他的信息,根据他的要求把货送到了佛山工地,工地并签了单,工地把款转给了他,他却耍赖了不给我材料款了,由于信任他连定金都没有收,以前他在广州也合作过也见过他,有他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还在用就是不接我的电话,于是我在工地报警了,派出所说属于经济纠纷并到现场做了记录,还询问了给我签收货单的人并登记了他的信息,派出所已查明确定货款已经转给向我下单的人了。我该如何起诉他?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