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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办的贷款,女方没有签字,但是接核实男方身份信息的电话了。也告知对方知道男方办贷款了。现在两人离婚后,女方有责任和男方一起还钱吗?

其它综合
2015-10-18 09:13:3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因此,只要你不能证明上述解释中的两种例外情形,你丈夫对外债务就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你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法院有权依法查封、冻结。
    追问:那我们离婚后,我放弃财产分割,净身出户,还有义务和责任跟他一起还款吗?
  • 如果男方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应当视为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追问:那我们离婚后,我放弃财产分割,净身出户,还有义务和责任跟他一起还款吗?
    解答:债权债务也是财产的一部分,如果你们协议将所有的债务由对方承担的话,针对你们两个人内部生效,但是对于银行来说,你们还是共同还款人,还是可能要求你共同承担债务的。如果你向银行偿还债务后,可以依据你们的离婚协议向对方主张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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