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月31日通过朋友介绍:入职一家新公司,并带4个销售人员加盟,因为没有客资。到9月31日下午,法人找我谈话,以业绩不太好,降薪为由。让我选择辞退。当时说好。10月15日发薪。现在法人,找各种理由,工资要次月发。我怎么办?请律师给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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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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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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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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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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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申请仲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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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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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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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