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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我老公虽然住在一起,但是经常都是一两个月都不说话,一说话就吵架,已经没感情了我想离婚,我们有一个六岁的女儿,我想带着,我老公也想带着,他家嫂子已经跑了丢下两个孩子给我婆婆带我的女儿如果跟我老公那我婆婆就要带三个小孩,而且婆婆已经六十四岁了,如果跟我娘家的妈妈她现在没带小孩,我妈妈也只有五十二岁,可我老公不同意小孩跟我,请问这种情况下小孩的扶养权会判给我吗?谢谢!

婚姻家庭
2015-10-17 17:21:0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小孩抚养权。如果有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决给女方扶养,两周岁以上,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另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 你好,协商不成的,诉讼离婚,你争取小孩子的抚养权较有优势。
  • 你好。谁带小孩有利于成长就跟谁,但是你要取证据,希望聘请专业律师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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