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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一个女儿,我和他感情不好,协议离婚他不同意,我要女儿的抚养权,女儿和我的户口在娘家,结婚在他那边领的。怎么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其它综合
2015-10-17 14:57:2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小孩抚养权。如果有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决给女方扶养,两周岁以上,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另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 是否离婚慎重考虑,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又协商不成的,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诉讼离婚。
  • 你好,可以争取
  • 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男方要求女儿抚养权归你。
  •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你好。你可以聘请律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得到小孩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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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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