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店里拖欠员工工资本来15号发工资,因为我们递交了辞职信,他就要拖欠我们的工资不发,并切说要把我们的工资扣完,因为他要盘点,如果少了就从我们工资里扣,可是店里面的货在我来工作时都是一笔乱帐!现在他却在在这上面做我们的工资手脚,而且我们没有合同,按劳动法规定,我们辞职不需要一个月,只要递交辞职信就可以走,他却要我们一个月再走!请问我该怎么办!该收集一些哪方面的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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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法,可主张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克扣员工工资,否则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主动辞职无法要求经济补偿金;
需对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进行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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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们来的时候就是糊涂账,他清点以后扣你们的钱就沒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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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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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公司原因没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对于离职的,可以在离职时结清,也可以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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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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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