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作单位上因为口角与客户发生肢体接触,对方被打伤眉骨,缝了8针~~经鉴定为轻微伤~~事情发生后,对方最开始要求赔偿40万,本人及单位与对方协商赔偿一共15次,都不成功~~现我本人已经在派出所接受了7天的治安拘留,而单位跟对方开出了最后赔偿金额,单位赔偿4万,我个人赔偿3.5万一共7.5万元~~~可对方还是不同意,并要求上告法院~~现想咨询,1.如果对方上告法院我是否可以将我告成刑事案件,而我是否会要承担刑事案件的风险;2.是否有法律规范单位赔偿这块有一个赔偿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