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业余研究历史的人士
目前致力于相关历史史实的发掘和考据
我于文献中所发现的新史料
完全改变了人们对那段历史的旧有看法
我的文章多次发表在正式出版物和专业研讨会的作品集中
但是我最近发现
由我首次发现的重要史料
被著名人物汇编入他编的<史料汇编>中
并且没有明确标注
而是直接标注是原文的出处
请问我该怎么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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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任何人都可以运用,在这方面来说,对方应当是没有侵犯你的著作权。另外,你虽然发现了新的史料,但是有没有把他们重新编著成书呢,就象是程树德的九朝律考一样,据你所说,你可能只是对旧有的史料赋与了新的观点,如果对方采纳了你的观点但是没有引注,则有侵犯版权之嫌,但也很难说在法律上有侵权之嫌,只能说,对方没有学术道德而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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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诸位律师的提醒
我想再请教大家
我难道对这样的没有道德的行为
一点办法都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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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的,协商不成,要求对方纠正错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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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引用了你的文章,就涉嫌侵犯了你著作权;如果引用了你的观点,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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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阁下的作品是不是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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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