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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结婚了但是没有领证,结婚半年后因为两个人的感情不合,我们就分开了我去了娘家,但是那个时候我已经怀孕四个月了,那个时候他们说你把孩子生下我们也不会要,让我把孩子打掉,但是我没有打,他也是一条生命,我不能随随便便杀了他,现如今孩子就快要出生了,但是我现在又问他们家要不要这个孩子,要的话到时候就过来抱,不要的话就给我写个手续,他们始终不开口要还是不要,我没有能力养这个孩子,我想把孩子送人,但是我又不敢送怕他们家人找麻烦,是否犯法?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5-10-14 17:29: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孩子受法律保护,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 自己的孩子肯定不能送人,生下来后可以起诉男方要求他支付抚养费用以及生育费用。
    追问:你好王律师!孩子在哺乳期间是否可以送回他们家?
    解答:这个法律没有规定,但哺乳期的子女应当是跟随母亲。
    追问:但是我现在有胃病,因为怀孕一直都没有治疗,孩子生完后可能要治疗,可能不能给孩子哺乳,如果把孩子生下来我直接送回男方家里面让他们去抚养,如果送回去他们还是不要该怎么办?
    解答:你问的这个问题超出法律咨询的范畴了,并且不建议你把刚出生的子女送到男方家去。
  • 您好,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你把人送人,对方有权利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追问:黄律师你好,孩子在哺乳期间是否可以送回他们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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