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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分期买了个手机,到货了,我不想要了,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5-10-13 11:10:2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
    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
    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
    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
    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
    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
    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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