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朋友因没条件在银行贷款,于是他叫我找关系帮他贷款,说私人贷款公司也行,我处于好心,想帮他,有次上网,页面上突然弹出了小额贷款公司,我就抄了个电话号给朋友让他自己咨询,结果那个公司先叫他付一个月的利息再给他放款,他就给了人家钱,但始终和那公司的人没见过面,他现在不贷款了,想要回他已付的钱,但没要回来,他就报警,警方现在要我负责,我不知道我犯罪了吗?应负什么责任?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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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来看应该无罪,不需要负责人。如果对方让您负责可以收集证据走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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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给您是怎么定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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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主要是要找不还钱的一方负责,与您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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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描述你不构成犯罪。本身也没有贷款先给利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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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构成犯罪,也不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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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