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份我们五个人给朋友在信用社担保三万元,可是至今贷款人未还信用社也没找贷款人,2014年6月份信用社找到我说签个通知书 《当时我没细看是信用社朋友拿来的.其他人都没签通知书》今年2015年九月份开始到法院起诉我们了,责任通知书上没写明失效期限,也没写利息,也没有公章等!问我的担保责任大吗,能把全部责任推到我身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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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担保责任书的内容,如果约定担保人承担连带怎人,是有可能要承担怎人的。具体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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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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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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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结合担保合同的内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而定,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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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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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担保了,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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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是什么通知吧,一般情况下,很可能都由你来承担了,你的权利只能向原债务人主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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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负有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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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